事情很巧的,就發生在搶劫的隔天。

2014年1月22日,今天我心情很差,因為那些混混昨天來搶錢的事,除了讓自已覺得生命備受威脅外,更讓我對愛爾蘭好感全無,從此定意這裡只是我打工賺取生活開銷及旅費的地方,再也不要花費心思去了解愛爾蘭的一草一木。今天下午,一如往常,去工作路上, 正好讓我遇到昨天來搶劫的同夥中其中一個,他和另外2個小男孩就在人行道旁,牽著單車在聊天。遠距離外一開始我還不是很確定,於是就先不動聲色經過,聽見他們在我身邊說了一聲:「嘿,這不是那個好景餐廳很愛報警的人嗎?」

就是他們沒錯。

我裝沒聽到,繼續往前走一段路後,在路口停下,眼神停在可以看得到他們的地方,然後開始打電話。

首先打的是愛爾蘭的緊急報案電話000,多謝他們常來惹事我對這隻電話極熟,轉警方後我說道我昨天已報案店裡被搶,現在正好看見那些嫌犯等云云,我在Pearse Street xxx號的門口,正看著他們。警方說已派人隨後會到。

我掛上電話,再打給Peter。

「我看見昨天那些人了,就在Pearse Street上。」

「好的你等等我,我馬上過去。」

在此同時,那3個男孩發現我眼神望著他們,手持手機貼耳際,發現苗頭不對,開始走人。

這可是天賜良機,怎能如此放過他們,我一面報警說我已移動位置,正在追蹤他們 ,同時一路尾隨。跑過馬路,到了Eme Street Lower, 後,附近有一個無人的公園,人煙稀少,這時他們回頭追我。

話筒另一端警察勸我不要嘗試追逐他們,他們可能攜帶武器的話言猶在耳,雖然只是1個青少年+2個小學生,但我當下其實也慌了,急忙回頭跑到人多的路口,一陣叫囂之後他們卻像看見什麼似的又轉頭逃跑,我一回頭,原來Peter此時即時趕上。

多了一雙拳頭鼓舞了我,我們開始繼續追逐,奈何他們一人有騎著腳踏車,追到公園盡頭的路口追丟了蹤影。

我和Peter在路旁等後,不久警察到了,卻是一台私家車,算是便衣吧,警察說他們可能還沒走遠,於是我坐著他們的車協助指認,Peter先回店裡準備開店。

我十分心急,因為這是被騷擾多次後,難得一次的反擊機會,再沒抓到這些人,敵暗我明,我早晚一定會出事。

「你說他們搶你們的店?」在車上,警察問。

「對,昨天晚上,約6個人,都差不多年紀,15~18歲,來丟東西鬧事,搶了50歐元,這個人是其中之一。」

「他長什麼樣子?有什麼特徵?」另一個警察接續問題。

「跟我差不多高,騎腳踏車,穿帽T。」

「什麼顏色的?」

「灰色。」我繼續補充。

我們繼續搜尋,終於,讓我在過幾個路口看到他和另一個小孩騎一台腳踏車雙載。我激動得大叫:「就是他就是他!!」警察立馬停車攔下他們。

P_20140122_165958.jpg 

「為什麼攔我,我只是在路上騎車。」這小子還想裝死。

我表情憤怒,情緒激動的大喊:「就是你!你這個罪犯!昨天晚上來打砸搶錢!」

警察見我快要失控,叫我別下車,坐回車上等就好。另一個小鬼雖然跟我叫囂,但不是我要對付的咖,警察就叫他先回家。

我在車上拍下這小鬼的照片,他眼見我在拍照,更向警察抱怨我沒有權利拍他的照片。

「你不要管他,只要回答我的問題。」

警察不理會他的抗議,繼續詢問。過程中沒有碰觸他,這可以理解,因為他還未成年,西方國家法律對未成年人十分寬容。

隨後他母親也來了,跟警察繼續說了一陣子話後,將他領走,而警察進車,載我回去餐廳。

「我們不是管理這種事務的警察,但我們已經確認他的身份,會將這個案件移交給對應的員警處理。」在車上,警察向我解釋。

 

他的名字,叫Craig Stone,他和他的表兄弟, Jordan Stone, 三番兩次來店裡鬧事,我早已透過其他熟客,輾轉得知他們的名字,只是奈何總是逮不到人,如今終於抓到了他, 這是我在愛爾蘭工作被欺凌數次後,第一次有一吐怨氣的感覺。

 

arrow
arrow

    loshaof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